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蔺店镇 李芳桂墓
发布时间:2022-03-27 来源:临渭文化旅游网 浏览:4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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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芳桂墓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蔺店镇李十三村中。现存封土堆为圆丘形,底径4.5米,高1.5米。原墓碑已在文革时期被毁无存,有1988年少先队员为纪念李芳桂所立的墓碑一通,青砖砌筑简易碑楼。1981年3月原渭南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(区)级文物保护单位。2008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李芳桂(1748—1810)字林一,号秋岩,又号鹫峰。世人称他李十三,清代乾隆嘉庆年间著名的剧作家,陕西渭南县人(今临渭区蔺店镇李十三村)。

乾隆32年(1767)他19岁,参加县试考中秀才,又继续读了几年书,便在乡村设书馆教授学生。51年(1786)参加乡试中举人,嘉庆元年(1796)赴京会试落第,嘉庆3年,被选授陕西洋县教谕。嘉庆4年,再次赴京会试未中,回乡继续教书。

长期的乡村生活,使他和民间艺人接触较多,喜欢观看戏曲演出,逐渐对戏剧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萌发了创作剧本的热情。他一面教书,一面刻苦学习前代艺术家的作品,留心观察和广泛收集人民生活中的奇闻趣事,作为戏曲创作素材。因为他生活贫寒,又仕途失意,加之受到一部分反清文人的思想影响,使他对于当时清政府的政策极为不满。所以他就以戏曲为武器,抨击社会现实弊端,同清朝统治阶级进行斗争。他创作的第一个剧本《春秋配》在北京首演,就受到观众热烈欢迎,好评如潮,使他深受鼓舞,也更加坚定了他在戏剧创作道路上继续前进的信心。

李芳桂创作的剧本《春秋配》、《万福莲》(又名《女巡按》)、《白玉钿》、《火焰驹》等十本碗碗腔皮影剧本,把皮影推上了艺术的高峰,秦腔《火焰驹》在本世纪60年代被搬上银幕,至今盛演不衰,成为经典。他的艺术创作,故事情节曲折动人,人物个性鲜明,语言朴实洗练,讴歌了真善美,鞭笞了假恶丑,深受广大人民的欢迎,对推动陕西地方文化和戏剧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。

李芳桂的艺术创作,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追求民主的反抗精神。他的作品,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清朝乾隆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生活,揭露了清王朝-腐败的吏治,代表了人民的呼声和渴望。因此清朝政府于嘉庆18年(1813)下令逮捕他。他贫病交加,听到凶讯,惊吓成疾,于仓皇逃亡中病卒。